第13章

第13章

我想,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打开那口柜子看一看,看一看,不就什么都清楚了?

我和黎晚晴选择了一个宋建明值夜班的夜晚,来到了他家。去之前,我到建材市场买了根一米多长的撬棍,以及铁锤一把。

储物室的门居然也被宋建明上了锁,这令我有些紧张起来,难道里面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?

我三两下就撬开这扇门,这难不倒我,我干过两年装修。

那口魁梧的立柜出现在我的面前,它是暗红色的,红得发黑,阴沉沉的像一口棺材。我在十三陵阴暗的地宫里曾经见过类似风格的家具,那些都是几百年前的老东西。

两扇描龙画凤的柜门紧紧关闭着,像一张一言不发的嘴,把秘密藏在肚子里。

我拽了拽柜门,果然锁着。我扬起撬棍轻轻插进两扇门之间的缝隙,黎晚晴立刻像一只胆怯的小鸟般躲到了我的身后。我深吸了一口气,两臂渐渐用力,咯棱一声,锁销应声而断,借着撬棍震动的力量,柜门慢悠悠地在我们面前开启了。

一阵冷飕飕地气息迎面而来,我前额上的头发也被吹动了。

我的所有预料全部都落了空。

这个巨大的柜子里装的不是尸体,也不是活人,而是一个墙壁上的洞。

这个洞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,像一扇小小的门,我朝洞里面望过去,居然看到大半个亮白光洁的马桶。然后我还看到挂着水珠的洗手池、鹅黄色的毛巾,还有一瓶淡蓝色的飘柔洗发水。

一个瘦瘦的女人站在马桶旁边,穿着白色的睡裙,一脸惊恐的注视着我们,我们就像是两只相对打洞的老鼠,在洞穴打通的一刻互相看到了对方。从她周围的环境,我敢肯定,她是在隔壁的卫生间里。

我终于知道了,柜子里原来盛了一个通道,连通着802与隔壁的803。

那么这个女人是谁?还用说吗,当然是宋建明的前妻,她的名字叫赵美。

一个月后,宋建明与赵美被双双送上了法庭,女的判了无期徒刑,男的判了十二年。

我打听到了事情的经过。

宋建明和赵美是对恩爱夫妻,最大的烦恼就是发财离他们太过遥远。在别人看来,宋建明是医生,赵美是医院的出纳,这样的家庭已经算是小康了,但两个人喜欢跟那些钱多得吓人的老板来比,一比,他们就显得可怜巴巴了。

后来宋建明就撺掇赵美从医院的资金里拿钱,前后拿了300万。炒股票输得一塌糊涂,八辈子也还不上了。

医院马上就要查帐,赵美只好逃跑,临行前一晚,宋建明说,一旦事败,咱们的房、车都会被变卖还钱,什么都没了。

赵美问怎么办。

宋建明说,反正你也要走,干脆我们先离婚吧,这样我跟你划清界限,财产归我,他们就没理由动了。等风头过去,我悄悄卖了房子去找你,咱们偷渡到国外去。

赵美想想就同意了,瘦弱的肩膀就把一切全都扛了。

果然追查起来,一纸离婚证成了宋建明的护身符咒。

赵美跑到了澳门的一个远房亲戚那里躲起来。

没想到还不到一个月,她就听说宋建明找了个女孩,他居然打算结婚了。

她差点疯了。不顾一切地赶回来要和宋建明同归于尽。

这时宋建明已经筹备同黎晚晴结婚了,他跟愤怒的赵美解释说,他也是不得已而为,压力太大,虽然他们离婚了,但警察不相信,所以他才找黎晚晴结婚,只不过是把黎晚晴当成个遮掩的道具,让别人以为他重组了家庭,真的跟赵美完全断绝了关系。

他劝赵美再出去躲两年,去香港,去泰国,去缅甸,哪都成。

赵美说,鬼才相信你呢。我就住在家里,死也要跟你在一起,要抓就抓吧,大不了咱一起去蹲大牢。

宋建明拉下了脸,不行。

最后想了个折中的办法。宋建明悄悄把隔壁的803租下来,那是他一个铁哥们的房子。他把赵美安顿在里面,一日三餐给她送饭,不许她出门。

但整天出来进去的风险太大,宋建明灵机一动,在储物室的墙上开了洞,直通隔壁。

把客厅里的立柜搬过来挡在上面,天衣无缝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宋建明小心翼翼地游走在两个女人的边缘。女人都是锋利的剃刀,尤其是两片几乎挨在一起的刀片,中间留给她的缝隙太小了,他十分清楚,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哪片划得鲜血淋漓。

赵美很留恋隔壁的家,有时候他会在半夜里爬过来到储物室里坐上一会,回味下跟宋建明在同一个屋顶下生活时的情形,悄悄地掉几滴眼泪。她后悔极了。

她想去客厅里坐一会儿,看看电视,但宋建明不让。宋建明给她规定的底线是,最多在储物室里呆一会,还要倍加小心。

她憋坏了。有几次她半夜里悄悄跑出去透透风,没想到却被7楼的女人撞见了,她听到那多事的老女人打电话给黎晚晴,幸亏她带了803的钥匙,赶在黎晚晴出门查看前躲进了屋里。

她黑了,瘦了,精神都要崩溃了,她不知道这老鼠似的生活什么时候是尽头。

也许最后被抓到,对她来说反倒是个解脱。

当我最后得知了宋建明的计划时,着实为黎晚晴捏了把汗。

宋建明之所以选中了黎晚晴,是因为她在当地几乎没有亲戚朋友,他在饮水机里放了一种精神类的药物,长期服用,一年之后,黎晚晴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。那时候,储物间那扇门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开通了。

他将履行对赵美的承诺,还原她的妻子身份。她们恩爱如往昔,那个白痴只会每天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,几乎不会妨碍他们的婚姻。

可惜,计划总赶不上变化,他的计划最终还是落空了。

黎晚晴跟宋建明解除了婚姻关系。黎晚晴得到了那套房子。

半个月后,她打算把房子重新归整一下,请我去帮忙。她大方地说,看什么家具家电喜欢,你搬走就是,作为对你帮忙的感谢。

别的我都没动,我找几个搬家公司的工人把那个雕漆红木柜拆卸成几块,搬回了我家。

开头时我说过,我的妻子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不理睬我了,她躺在床底下一动不动,都有些发臭了,我急需找件东西把她装起来,而这个漂亮的柜子,我觉得最合适不过了。

这是条马路,匍匐在凌晨三点半的黑暗中。

一辆黑色的宝马车正狂奔在路上,车上是个老板,喝过酒,按了摩,兴奋未褪,让他的车跑得肆无忌惮。

音响开得震耳欲聋,老板摇晃着脑袋,沉醉在酒精与癫狂的音乐中。

忽然,一声钝响,车头前,一个白花花的物体优雅的飞上天。老板一瞬间清醒了,心里暗叫了声糟糕,撞人了。

他慌慌张张的下了车,突然就愣住了,额头渗出了亮晶晶的汗珠。

他看到十米开外的路基上,有一个白白净净的**女人脸朝下俯卧在地,身材棒极了。女人的身上没有流出一滴血,安静而安详,只是腿断了一条,那条残肢,远远的横在路中间,白亮白亮的。

老板揉了揉眼睛,有些难以置信,他茫然的左右看了看,猛的发现就在身后的路边,倚着一棵老杨树,正站着个一模一样的女人,同样光着身子,不着寸缕,正抿着红艳艳的小嘴,甜甜的望着他笑,雪白光滑的身体在淡淡的月华里反射着荧光。

老板这下可受了惊吓,连滚带爬的逃回车里,宝马车像匹惊马,头也不回的跑走了……

莫小红25岁,鑫隆服装市场有个属于她的摊位,卖衣服。

衣服卖了两年,没挣到太多钱,最大的收获,就是天天有新衣裳穿。

进来的衣服,她先穿几天,再挂出来卖。买衣服的小姑娘个个欢天喜地,没人怀疑,谁都以为是新的。

莫小红觉得这样的日子挺舒爽。

卖衣服前她在红星路一带的小歌厅做小姐,白天睡觉,晚上开工,辛辛苦苦从二十岁干到二十三岁,攒了十万块钱租了这个摊,长出一口气,终于可以穿着衣服挣钱了。

两年来,她像一朵红艳艳的大丽花,斗志昂扬的怒放着。

可今天,大中午的,莫小红一反常态。她坐在一墙花花绿绿的服装前,仿佛背靠着一副画,捏着一把不锈钢指甲刀,声音清脆的剪着指甲,她撇着嘴,眼神里的光恶狠狠,指甲刀咔咔的剪下去,像在剪仇人。

她这样当然事出有因!

早上9点钟商场开门时,摊主们一拥而入,莫小红啃着棒粘苞米还有说有笑的挟裹在其中,红嘴唇,绿眼影,一副大大咧咧的愉快表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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